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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实践的视角看高等教育研究应如何创新

2012-11-03

无论中小学教育研究还是高等教育研究,要创新就要解决问题,但高等教育研究与中小学教育研究活动相比,在解决问题方面虽然有很多共同之处,但也有不少特殊的地方。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宏观方面,高等教育研究在解决问题时要更多、更直接地涉及到社会、经济、科技、政治、文化方面的研究内容,以解决高等教育与社会其他系统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需要更多地与社会接触。二是在微观方面,高等学校内部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的研究,在复杂性上比中小学教育研究要大得多。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林立、课程复杂多样,而且高等学校处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特别是大学,云集了各类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这些特殊情况使得高等教育研究者比起中小学教育研究者来,在进行微观的教育研究的过程中,对教育实践者的影响力要小得多,进行高等教育实践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难度也大得多。

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不能只关注研究者自身在研究活动过程上的创新和研究活动结果上的创新。因为单靠研究者自身的创新,还远不能保证这些创新的研究成果能在实践中得到运用。这几年的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证明,高等教育研究者在进行研究的同时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方式从理论思想上让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者和高等学校里广大的教职员工接受某种创新的改革思路,另一方面还要充分调动广大的改革实践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将改革启动起来并推行下去。因此,在谈论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时,必须要关注在实践第一线的领导者和广大教职员工,使他们不仅参与到改革的实践中来,也同时参与到高等教育研究活动中来,从而实现高等教育实践的创新。就微观层面的改革而言,大学里集中了大批的专家学者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他们才是真正的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源泉。他们的创造性一旦调动起来,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高等教育研究的水平也会因此而大大提高。过去,我们的高等教育研究者仅仅考虑自身的研究活动和研究结果的创新问题,而没有考虑到实践参与者的创新问题,特别是其他学科专家参与高等教育改革实践从多学科视角带给高等教育研究的勃勃生机的可能性。实践也证明:忽视实践者的创新潜力,无论对于高等教育的改革实践还是对于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来说都是不利的。

若将上述的观点加以概括,可以这样来理解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不等于高等教育研究者的创新;它包括高等教育研究活动的创新和高等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由此引申出的高等教育研究者自身研究活动的创新和高等教育实践参与者的创新的相互结合,是我们高等教育研究特点所决定的,也是改革时代对高等教育研究活动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研究的创新,只有在高等教育实践参与者的创新实现之后,才真正能够实现。

三、高等教育研究者的思想转变问题

对于高等教育研究者来说,要在研究活动中创新,除了应该调动广大实践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外,本身也有一个转变思想的任务。不仅仅要转变教育思想,也要转变研究思想。

从实践的视角来看转变研究思想的,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命题:关照实际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关照理论建设的实际问题研究的相互交叉和结合是高等教育研究创新的思想基础。

所谓“关照实际问题的理论研究”,就是在进行任何一项理论研究的时候,要树立起解决实际问题并付诸实践的意识。其中也包括如何调动实践参与者的创造性。在这里,理论研究在实践上的具体化和可操作性是衡量这项研究是否具有真正创新意义的主要标准。具体说,任何一项理论研究,无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都应关照到实际的问题的解决。在理论品格上,都应具有实践含义。例如宏观的理论研究应具有政策含义,微观的理论研究应具有课程含义或教学含义。

所谓“关照理论建设的实际问题研究”,就是在进行一项实际问题研究的时候,都树立起解决理论问题、从实践中进行理论抽象及理论建设的意识。在这里,问题系统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只有当研究者将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或关联搞清,才能逐步将理论建立起来。

上述两种意识的相互交叉和结合,既是实现高等教育研究创新的思想基础,也是研究者与实践者之间进行沟通和合作的思想基础。在转变教育思想的同时转变研究思想,是一种对高等教育研究的反思,或者说是高等教育研究的一种元认知,这对于研究的创新来说,可以说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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