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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项会计与事件驱动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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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8

二、事件驱动会计

(一)传统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局限

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是以简单的借和贷来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描述,只能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财务侧面。新经济环境下,企业信息使用者要求能够得到较为详细的经济业务描述。这就形成了企业经济业务的记录与报告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之间的矛盾。造成这种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

1.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收集的数据不能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所有方面,只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小部分。

2.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存储与处理的只是经济业务的有限特征,表现是只考虑能够以货币进行计量的这部分特征。

3.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有延时的缺点。不能实时地记载和处理经济业务,从而影响企业的决策, 甚至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4.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要经过信息浓缩,易使信息失真。在信息的浓缩过程中,无疑会使一些重要的决策信息因过滤而被掩饰了,从而对决策者的科学决策造成影响。

(二)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

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在21世纪新的经济环境下,会计不再只是对经济业务的记载、分类、处理、报告及对企业财产的保护的模式,而是一个新的模式,这个新模式能够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向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有效地整合企业的信息处理和业务流程,实时地获取、存储与处理经济业务数据及报告经济信息;完成会计功能的渗透,帮助企业高层管理者制订业务规程,形成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这就是新的会计处理模式——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

“事件驱动(Event Driven)”本是一计算机术语,是指当某一特定事件要求代码进入工作时,程序指令即开始执行。而当其成为一项会计术语时,是指经济实体一项业务一经发生, 即意味着会计信息系统的“程序指令开始执行”。基于事件驱动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就是将业务事件作为会计分类的最小单元。这里的业务事件不仅包括事项法下的会计事项, 还包括一切影响企业价值的非会计事项。在日常工作中,会计信息系统仅仅把交易活动的最基本特征进行存储, 比如交易活动涉及的资源、参与者以及地点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按各自的要求对业务事件的特征进行分类、计算并转化为他们所需要的与决策有关的信息。

(三)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特点

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核心是将事件作为会计分类的最小单元,在日常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仅仅把经济业务活动的各项特征,信息使用者按各自的要求对事件进行分类、计算并转化为他们所需的有用信息。与传统的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相比,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采用信息报告。这个过程取代了传统报表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中的数据的传递、存储、确认与复制的过程。它在经济业务发生时,能够实时地进行控制,以保证在原始数据产生的每一个时点完成对各种数据的收集、处理并产生相应的报告。这样,就消除了由于数据的确认与浓缩所造成的有用信息的流失,以及由于传递、处理过程的时差所造成的信息报告的不及时性。

2.对所有经济业务数据的收集与集中处理,有效地利用了大型数据库技术。这使得所集数据集中了所有信息使用者的观点, 扩大了会计的范围,能够多角度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有效地集成在一起,从而使得由此提供的财务报告更完善、更具有弹性,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求。

3.将信息流程与实时控制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实现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的融合,从而达到实时控制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的全过程。这有效地控制了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处理及管理决策的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局限

实施这个新模式的困难是,如何对经济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发展。但应该看到,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与应用,也为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三、事项会计与事件驱动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事项法和事件驱动法都认识到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同,因此它们都主张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角度出发,依靠大型数据库实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处理权交由信息使用者掌握。但是,事项法主要是针对传统价值法下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形式过于单一,相关性可靠性过低的问题而提出的,它可以说是颠覆了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根本。事项法的核心是强调以会计事项作为经济数据元,在财务报告中提供足够的明细数据,以便使用者能够重构发生过的经济事项,但它并没有解决明细数据的采集问题,而且也不一定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取它所需要的信息。而基于事件驱动的会计信息系统并非针对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缺陷提出的,它是从组织整体这个角度考虑的。由此所建立的会计信息系统目标是为顾客创造价值。由于立足点是整个企业,所采集的信息的视角就不再仅仅拘泥于会计数据——这恰恰是价值法和事项法所关注的,而是有关业务事件的基本特征。可以说,对于传统的价值法而言,事项法是一次进步,而事件驱动法则是一次飞跃。概括起来,事项会计和事件驱动会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后者并没有像前者一样全盘否定传统的价值法。事项会计认为传统价值法下的会计凭证等没有存在的必要,强调以专用报告取代通用报告;事件驱动会计则将传统的会计凭证等作为某种输出视图,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产生的会计报告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支持实时报告、一般报告以及特殊报告。

2.事项会计强调会计事项是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数据元,而事件驱动会计则认为会计信息系统的元数据不仅仅包括那些改变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会计事项,还包括所有管理层想要规划、控制和考核的业务事件。

3.后者往往会引起会计业务流程重组。事件驱动会计认为,为了更好地支持决策、为顾客创造价值,必须进行业务流程整合,使业务流程与信息流程紧密结合。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企业应当给予事项会计与事件驱动会计信息系统充分的重视,学习和应用相关理论,对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改进,使其在企业的管理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永雄.基于事项法的会计信息系统构建研究.会计研究,2005(10)

2.张静远,袁皓.事件驱动法和事项法的异同分析.北方经贸,2005(2)

3.邹建军.试论事件驱动式会计处理模式.广西会计,2002(8)

4.王锴.事项会计理论述评.技术经济,2002(5)

5.陈韶君.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初探.财会月刊,2001(4)

6.李艳玲.事项会计初探.财会月刊,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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