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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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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六是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年度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

  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府性债务情况要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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