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同盈余管理动机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
(一)融资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满足融资动机,上市公司选择利于盈利的会计政策,往往进行所谓“资产剥离重组”并按剥离后的结果对前三年“虚拟”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模拟经营,达到上市目的。这是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剥离的规范性操作程序的研究明显滞后,对资产重组中涉及到的资本计价、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减值等有关损失的确认尚无明确规定。因此许多上市公司便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进行有效的盈余管理。
(二)规避债务契约约束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达到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的动机,上市公司会选择一些降低契约成本的会计政策。债权人与企业签订债务契约是为了限制管理者用债权人的资产为企业获利但却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在契约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企业的经营,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管理当局则会选择可增加资产或收入以及减少负债或费用的会计政策来完成上述会计数据指标和避免产生违约行为。
(三)维护管理者当局利益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了维护管理着当局利益的动机,上市公司会选择利于业绩提高的会计政策。大多数企业都通过盈利来衡量管理当局的业绩,并由此计算报酬。在这种利益驱动下,管理当局必然通过会计政策选择,采取将一些费用资本化或减少预提费用等会计政策,使企业获得较高的会计收益,来提高自身报酬。如果管理者当局的报酬中包括了认股权,管理当局则会选择能平滑收益的会计政策,以保持其股票价格的稳定。
(四)避免发生政治成本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了避免发生政治成本,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对配股和暂停上市的条件做规定,上市公司为避免摘牌或取得配股资格而进行会计选择甚至会计操纵的行为。如常用的策略是集中一个会计年度提前确认损失和费用、延期确认收入,另外利用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等方法转移不良资产,获取暂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