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对弱势群体的研究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选题背景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正式场合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主要经济工作重点之一。这充分表明“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政府社会建设的新理念。应当说,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念的提出,充满了现代社会的政治智慧,既是开阔政治视野下的理性选择,更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然而,构建“和谐社会”并非是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的事。它涉及的面非常宽泛,需要走很长的路、做很多的事、解决很多的社会问题。
弱者和强者的对抗是贯穿整个生存竞争的永恒主题。在自然界,竞争的结果是弱肉强食。然而与此不同,在人类的精神家园,除竞争外,还弥漫着浓重的“类”的情怀,对弱者的关怀和保护是人类特有的道德法则。中国现阶段弱势群体的存在虽然从社会转型的意义上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非正常因素造成的,如果放任弱势群体源源不断地产生,将会使社会成员对社会公正等基本价值理念产生消极的认识,会认为转型社会是个不公正、不公平的社会。根据社会学理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
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好弱势群体问题,可以说解决好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而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状况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但一定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尊严可以得到起码维护的公平社会。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弱势群体的权利如果得不到切实保障,社会秩序将会遭遇到稳定、信任、共识与认同等多方面的危机。特别是在当前依法治国、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语境中,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其处境的改善与权利的维护,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弱势群体之所以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就是因为权利被弱化,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笔者选择《和谐社会视野下对弱势群体的研究》作为本人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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