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摘要: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逐渐成为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理论研究的热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在排除环境侵害、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等合法权益,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环境诉讼形式。但是,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尚属于立法上的“空白地带”。
本论文在介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从深层次剖析了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此外,本论文还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于目前状况下,建立适合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一些新的思路。最后,在结束语中,表达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应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环境权 制度
(关键词在3至5个之间)
Abstract:Now,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gradually becomes a heat topic on the theory in the science environmental law in China.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can remove the environmental endangerment and protect the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In the same time, it can maintain the people’s legal right on life, health, property and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and so on. It is a new form of environmental proceedings that is fit for the modern social development need. But in China,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is still a “blank zone” in the present legislation.
The thesis is based on the fundamental theory and pres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With resorting to all kinds of research ways, this thesis deeply dissects the http://www.51lunwen.com//2011/0722/lw201107221558344366.htmlnecessity and possibility on setting up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in China. Furthermor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lot of new train of thought on establishing th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action in China, which is based on the system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combines our concrete states. In the conclusion, the author expresses the optimistic and prudent attitude to environmental pubic interest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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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一、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的提出
(宋小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随着现代社会的复杂化,单单一个行动就致使许多人或许得利或许蒙受不利的事件频繁发生,其结果使得传统的把一个诉讼案仅放在两个当事人之间进行考虑的框架越发显得不甚完备。比方说,企业往湖泊河流里排放工业废物,就会危害渴望享用清洁用水的居民。这种受害的可能性已成为当今这个时代的一大特征。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为社会的进步而自豪。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伴随着进步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的上一个世纪,“人类中心主义”指引着我们肆无忌惮地向自然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享受着工业革命的成果却漠视它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环境危害,导致全球范围内出现严重危害人类的环境危机。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涵义及基本特征
(一) 环境公益诉讼的涵义
环境公益诉讼是和环境私益诉讼相比较而言的一个概念,它着眼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全,着眼于对损害环境公益行为的抑制和预防,而非对环境损害后的赔偿性补救。本文所指环境公益包括国家环境利益,社会公共环境利益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环境利益。“在环境法所确认和衡平的利益关系中,更强调对环境公益的优先维护和增进,环境公益不可量化和等分,其不可分割性导致环境公益不仅易受损害而且受损后果更为严重。”1这也是各国加强对环境公益保护的原因所在。
环境公益诉讼在美国称“公民诉讼”。在我国,目前学者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称谓不尽相同,有的称其为“群众环保诉讼”,2也有人称其为“环境诉讼”,3但是都特别指明这种环境诉讼是由非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是不特定人的诉讼,即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环境的名义提起,以保护环境的权利,以维护世界系统的和谐与稳定为目的。因此,这种“环境诉讼”与笔者所称“环境公益诉讼”无根本的区别。称谓不同,反映了学者对于原告资格的界定存在某些差异。
笔者认为,设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公共环境利益,对其原告资格不应作过多的限制,其涵义应作广义上的理解。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行政机关、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几个人的违法行为或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遭受侵害的可能时,法律允许公众(包括公民个人、团体)及国家机关(在我国为检察机关)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二) 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
适应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同传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
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结论要写得概括、简短。
如:
引言、结语(加粗,小三、居中)
婚姻契约说,这种学说在我国并未像它在西方那样获得普遍的认同,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在谈论婚姻的时候更习惯与把婚姻同道德联系在一起,过多的强调感情的重要性,不习惯在婚姻问题中直白的表述功利的看法,尽管涉及类似事情时每个人都心里默默计算着有形无形的利益,大概这是亚洲文明含蓄特点的一个表现吧。今天,在我们的国家正在转向更加彻底的、国际化的市场经济的时候,我想我们应该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去审视婚姻的本质,摒弃不合时宜的观点,以提高人们的婚姻质量,实现人们的人生价值,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注释(顶格,后加冒号)(加粗,小三)
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而不可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正文:(宋体、小四)
⑴李启家:《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2003.10.14—26•武汉)论文集》。
(此处与上一行汉字对齐,如上)
⑵曾刚:《建立群众环保诉讼制度的探讨》,《环境保护》2001年第2期。
⑶颜运秋:《论环境与资源诉讼中的公益理念》,《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⑷[意]莫诺•卡佩莱蒂著,刘俊祥等译:《福利国家与接近正义》,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
⑸高利红:《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韩德培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从》,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⑹蔡守秋:《环境权初探》,《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