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强调奥运预算的民主程序。所谓奥运预算的民主程序,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首先是制定奥运预算的民主过程,这个奥运预算应当体现全国人民的利益;不能因为举办了北京奥运,就减少对其它地区发展的财政投入。其次,在实施北京奥运工程时,当然应通过政府采购落实。这包括采取国际招标,国际人才的引进,开放建设项目,增加透明度,强化制约、监督机制等市场化的一系列作法从而强化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后,应当加强审计监督,保证奥运预算的切实执行,避免预算执行的不确定性,使整个奥运成为一个廉洁的奥运。
第二、办最好的奥运会要投入巨资,既然我们不讳言办奥运会要赚多少美元,为何承办奥运的投资不多利用商业运作手段?而不仅仅是依靠政府的补贴。这样也就相应地减少“虹吸效应”和“低谷效应”所造成的冲击,如承办奥运的资金筹集可增加一些经济措施——比如发债券。由北京市政府发行奥运特别债券,向全社会筹集资金。奥运特别债券可以在本市发行,也可向全国和海外发行,可以根据建设进度和需求情况分数年发行,发行后可以流通,可以贴现,到期后用举办奥运增加的收入还本付息。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虽是一级独立财政,但无发债权,往往是中央发债,地方使用。这种集中举债分散使用的安排不仅是一种最无效率的办法,而且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的集中。为此,就要突破现行不准地方发行债券的体制和政策限制,赋予北京市独立的发债权。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减轻了中央财政负担;二是增大了北京市政府的责任,市政府要为自己的举债行为负责,要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从而促使其更有效地使用借来的钱;三是其他省市区也会。动服口服,举办奥运北京直接受益,且受益最多,是由于其承担了相应的债务和风险;四是探索出一条地方发行债券的路子,有利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育;五是有利分散债务风险,保持局势的稳定。
第三、吸引民间资本,广开财源,减轻国家财力负担。如可以建设一系列有意义的纪念设施,如在奥运公园建一碑林,或一组石刻,由私人出资购买。二是市政府公开拍卖特许权,把一部分项目交由民间建设经营,政府监督。对于外资也一视同仁,持欢迎态度。如果能够这样做,我们就会看到,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也是可以实施的。这对于推动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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