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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组织之间知识共享效率的主体因素研究

2013-08-20

2.3 共享主体的异质性

联盟打破了传统组织机构的界限和层次,使知识进行跨组织流动。由于各成员组织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知识在组织内流动相比,知识跨组织流动具有更大的难度。各联盟成员在组织文化、组织结构、技术水平与学习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大大增加了知识共享的阻力。

2.3.1 文化障碍组织文化是组织中广泛共享与强烈认同的价值观。虽然一定的文化差异可能会增加彼此学习的兴趣,但知识共享具有一定的利他性,相似的文化和价值观系统将使得知识学习的双方的工作关系更加融洽。共同的价值观不仅促进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和预测能力,而且保证双方对技术合作的过程达成一致的默契。文化的异质性带来的价值观念分歧会影响联盟成员的态度和积极性,思想和精神尺度的多元化也将对同一问题带来不同的认识视角和思维逻辑,进而导致组织间的认知差距,进而极大地影响组织间的知识转移。文化障碍无疑增加了知识共享的沟通成本,缺乏跨文化能力会使联盟成员付出高昂的代价。

2.3.2 组织距离组织距离主要指组织结构和组织规模的差异。知识型联盟以组织为学习主体。“在操作层次上,知识转移是一个组织间的沟通过程”。联盟成员具有各自特殊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规模,造成组织问的知识转移和共享难度加大。不同的组织结构匹配着不同的组织学习、交流、记忆和吸收模式及其相应的组织惯例和协调机制。组织结构差异越大,相互间的沟通、对话与交流就越困难,知识通道开辟的难度也越大,并随着联盟成员的增多而更加复杂。而且,记忆和吸收模式的差距加大,会造成双方相互反馈的效率降低。

2.3.3 共享主体间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性壁垒组织间共享的知识包括信息与技术两个方面,就技术联盟而言,主要体现为一种技术层面的合作,组织间共享的知识主要是技术层次的知识。组织内部技术的专属性会对知识共享产生不利影响。一个特定组织的技术知识通常与特定背景相关,具有路径依赖性质,是由其技术能力长期积累、持续演化形成的,这种技术知识无法在短时间内被另一组织所共享。此外,一些技术具有专用性,只能用于特定的用途,很难将之移作他用。技术专用性越强,联盟伙伴成功学习的成本越高、难度愈大。

2.3.4 联盟成员的学习能力与投入力度存在差异联盟组织之间的知识共享只有在双方都具备彼此互补的知识资源和匹配的知识结构,具有对等的学习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够平等参与、相互学习与共享知识。如果联盟成员在这两方面相差悬殊,相互间的知识共享就难以顺利进行。联盟各方的投入力度由于目标及利益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尽相同。知识共享项目的收益随时间积累才逐渐增加,其效果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知识共享的绩效难以靠短期的财务指标进行评估。部分成员可能着眼于短期绩效的评价,将自身的长期战略意图让位于短期的财务绩效标准,控制组织学习的投入力度,影响整个联盟知识共享的成效。 3 结论与可行性建议

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中,共享主体进行知识共享的内在动机和行为意愿决定了它是否参与共享活动并诚信协作,主体的异质性体现了联盟成员进行知识共享的成本高低,而共享能力则直接影响其知识共享的绩效。这三方面的因素并不是孤立地起作用。共享主体的异质程度过大、共享能力过低会影响主体对共享收益与成功可能性的预期,进而削弱其共享意愿和参与的积极性。反过来,在一定条件下,共享主体的内在意愿可以成为主导因素。在一个设计科学的、公平的制度环境与良好的信任环境中,主体的共享意愿能够起到能动作用。促使其努力提高自身共享能力,与伙伴积极沟通与交流,降低主体异质性的阻力,最终促成知识共享。事实上,共享主体对知识共享的认知是内嵌于制度结构中的,个体理性是既定制度结构下的认知理性。一个良好的制度结构与信任结构是促进联盟组织知识共享的关键。要使联盟成员积极参与知识共享并取得良好成效,一方面需要建立有利于知识共享的制度架构,激励成员知识共享的内在动机,同时监控和约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需要依赖于价值、文化和目标的内化去鼓励成员合作,促进成员提高自身的组织学习能力,降低成员异质性的不利影响。

3.1 建立有利于知识共享的制度架构

知识共享的制度架构是联盟成员的知识资源状况和控制权在各成员间的配置以及有关共享程序与组织行为规范的制度安排。它将各成员连结在一起,决定着联盟成员的生命力及其知识共享的成效。在建立联盟组织知识共享的制度架构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科学设计联盟的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一般来说,当联盟的伙伴关系风险高于内部绩效风险时,应采用股权型联盟,反之,可采用契约型联盟。②一个完备的契约能够在组织间知识共享过程中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在联盟建立之初应明确联盟知识共享的宗旨和目的,对知识交换和利用制定明确的条款,规范伙伴的行为。划定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各自承担的责任、风险,对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利归属明确界定,有效地降低成员关系风险。③做好联盟的组织协调与利益分配工作,提高退出联盟的成本,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具体可采取单向或双向质押的方法,抑制联盟伙伴的机会主义倾向,实现伙伴之间的优势互补、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的目的。

3.2 构建有利于知识共享的信任环境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联盟伙伴的信任水平,是消除歧见、促进知识共享效率的有效途径。建立良好的信任环境有助于组织间知识资源的充分分享,强化联盟体的竞争优势。从实践来看,联盟协议的明确化是增强彼此信任关系的有效方式。除此之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有助于提高联盟成员间的信任水平:

·建立信誉机制。信誉机制是联盟成员间知识共享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联盟组织间的知识共享是一个长期交流、多次合作的过程,信誉档案与信用评级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各方参与人员的合作积极性,建立成员自身的合作信用,促进联盟成员之间产生信任机制,自觉参与知识共享活动。

·塑造联盟文化,促进融合。建立一个重视知识、强调创新的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的联盟文化,可以降低共享主体异质性的不利影响,缩小成员认知差异,减少关系风险的同时降低共享成本。具体实践上,可以进行跨文化培训,鼓励非正式接触,促使各联盟成员提高行为和决策的透明度,使各种文化在联盟中相互渗透、相互交融,最终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融合一体的联盟文化。

·加强沟通,增进信任。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增强组织间的信任,不但可以降低知识转移的成本,而且可以增加知识流动的速度,促进知识共享。联盟应建立多样化的知识共享流程和次级合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多向的沟通渠道,拓展联盟成员的思想交流领域及沟通机会。同时,建立一系列跨越组织多功能团队,协调联盟成员的合作学习与交流,帮助提高各成员的组织学习能力与协作能力,培育联盟知识共享与创新的共同愿景。

4 结语

联盟组织间知识共享效率的影响因素有很多,除了共享主体自身的因素外,有共享客体——知识方面的原因,更有共享环境方面的因素,譬如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政府相关政策、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着重分析由共享主体自身所导致的决定知识共享效率的因素,不论共享主体是企业、高校或是科研机构,找出其中的共性,挖掘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将结合现实中联盟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将研究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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