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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消除“中国式”就业歧视

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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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并明确增加反就业院校歧视法律条款”的建议,对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来说,已经是第二次了。

2010年,他就曾向十一届全国人大提出这一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答复我,由于《反就业歧视法》正在起草酝酿过程中,因此反就业院校歧视法律条款的制定暂时处于搁浅状态。”

虽然没能最终推动法律的出台,但经媒体报道,在此后这几年中,这位大学校长,成为一些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歧视的倾听者。

这其中有他的学生,更多的还是通过电子邮件交流不曾谋面的青年朋友。

今年两会前夕,罗和安就收到了一位大学毕业生发来的电子邮件,请他为104个联名青年递交呼吁“女性就业机会平等”的“两会建议信”。

这名叫郑楚然的中山大学2012届毕业生,在两会开幕前的3月1日,发布了希望有100人和她一起向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递交关于就业平等建议信的微博。“没想到短短9个小时,我就收到了104个人的实名参与。”郑楚然在电子邮件中说。

罗注意到,这些署名既有来自一线城市的北京、上海、广州,也有来自西部的南宁、西安、兰州,最远的来自澳大利亚。

郑楚然告诉罗和安,为了改变一些人在就业中对女性的歧视,过去的一年她们曾致信全国500强企业CEO要求平等用工,曾开展集中举报267家性别歧视企业的行动,甚至还通过一些“行为艺术”进行反就业性别歧视的宣传。

罗和安则通过邮件告诉郑楚然,全国人大代表早就提出要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反性别歧视正是其中的一个条款,而他此次还要呼吁该法的尽快出台。

“多少宣传都不如一部法律。”这位两提《反就业歧视法》的人大代表说。

“中国式”就业歧视日益“显性化”、“普遍化”

促使罗和安再次呼吁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最重要的原因,是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紧张,这位非“211”、“985”高校的校长注意到,“中国式”就业歧视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罗和安批评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院校歧视,在当前突出地表现为对非“211”、“985” 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院校歧视,这可谓是“中国所特有的”。

“虽然一些招聘条款的出台,主观上是为了避免选人时的‘中国式打招呼’,但其客观上却是对一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歧视。”罗和安分析指出。

对于“中国式”院校歧视,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长华在此次两会上也提交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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