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防止“被就业” 大学生未就业先实名登记

2013-03-01

【编者按】精品网小编为正在努力寻求职业的莘莘学子搜集整理了求职资讯等内容,希望能助大家一臂之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9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将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象重点为: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将实名登记造册,跟踪了解其求职就业状态,及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在招聘现场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人社部要求各地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防止“被”就业。有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所学专业和意愿,组织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

此外,人力社保部严令禁止就业歧视。不得设置民族、性别、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条件,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杜绝“内部招录”、“人情招录”等现象。

 

相关推荐:

 简历 

 简历自我鉴定 

 简历自我评价

 简历范文

 求职资讯

 英文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