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府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重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对医疗购销、教育收费、工程招投标、土地转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治理和监管。督察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本行业部门内的自查,纠查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打招呼。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搞好“三个查一查,”一是查一查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二是查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三是查一查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在方式方法上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日常督查。(1)工程建设方面:由城建部门牵头,查是否存在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2)土地出让方面:由土地部门牵头,查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项目发包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行为。(3)产权交易方面:由经济和商务局牵头,查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和利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4)医药购销方面:由卫生部门牵头,查对在医疗机构、经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服务、医药购销和设备中是否存在收受对方回扣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5)政府采购方面:由财政部门牵头,查在政府采购业务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6)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由土地、林业等部门牵头,查对有关矿产、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利用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7)教育收费方面:由教育局牵头,查教育收费、教材、学校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督查,今年来没有发现商业贿赂问题。
(五)建立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对重点领域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同时,为防止商业贿赂滋生漫延,破坏市场经济运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县委、政府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投资招投标制度等,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防止地方保护,形成公平竞争有序的经济环境。
总之,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的部门和领导认识不够到位,协调配合不够积极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正确分析形势,正确认识查办案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各重点领域内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及早打招呼,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使之真正取信于民,以此增强各单位、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各部门的白查自纠工作,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真正做到以案促查,以案促纠,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年〕17号),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精神,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督导全县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积极探索《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以查案促防治,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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