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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业电子商务的特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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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4、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保持低速增长。与之相比,手机网络各项指标增长速度全面超越传统网络,手机在微博用户及电子商务应用方面也出现较快增长。这显示出网络的普及率发展迅速,尤其是移动商务这种新兴的网络方式,在农村也是如此。但笔者认为目前的网络应用主要仍集中在社交、娱乐、游戏等方面,在农业经济应用领域还需下大力气推进,对于新生代农村人员更需着力宣传培养。

与其他的电商产品不同,农业产品讲究一个鲜字,鲜字走天下。在电子商务平台一个西红柿放着一个星期还在卖,这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在超级市场这样的做法还可以接受,但是在网络平台就难以让人相信。农业实现电子商务,基本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很重要,国内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很落后,尤其是网络这块,与电子商务的全面高速度发展不匹配。2007年的数据显示,美国63%的农场、59%的奶牛场装备了电子计算机,欧洲的农业网络已进入实用阶段。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归根到底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才,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源头出发。要加强对农村人的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以及灌输,着力从农村后代入手,掌握新生代农村人员特征,从早期培养;此外,可从外面引进人才,让他们来做信息平台的带头人,关注农业的基础作用,服务农业。

5、完善国家政策倾斜和法律体系

农业电子商务跟其他行业的电子商务不同,想要让其更快发展,国家必然要加大政策支持。农业是国之根本,一旦农业发生动荡,稳定和谐发展就无从谈起。此外,国家要根据农业电子商务制定相应的法律,基于农业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在法律及其他问题上区别对待。农业电子商务不能沿用2012年的电商价格大战,这对于农业价格来讲是个禁区,它不仅关系着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关系着农户的利益。国家应该扶持新型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大农超对接力度,加大农产品直供社区范围;加大“农场+平台”的发展模式,开辟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

农业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可促进信息流动、方便产业协调、提高市场透明度,并在此基础上真正实现实时的市场对接,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入、产出效应,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可以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或进行针对性生产,进而提高农业和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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