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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
2.拓宽政策方案的选择空间,使政策制定更科学。
公共政策制定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最优化,政府部门只有了解公众的切身需要,才能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从各种政策方案中选择出一个最优的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互联网上的信息量与知识量是任何媒体都无法代替的,政府部门可以从中选择解决社会问题最有利的信息来制定公共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调整,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2007 年11 月9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草案)在新华网、人民网、国家发改委等网站上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引起了强烈反响,最终在综合网络舆论与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对原有三大“黄金周”进行调整,减少了“五一”假期,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这说明网络舆论有利于公共政策方案的抉择,同时节假日调整向网名征求意见也说明了政府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对政策方案进行抉择。
3.及时调整公共政策,提升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公共政策都要经过理论的评估和实践的检验,如果发现某项公共政策已经不适合社会的需要,不宜继续执行,或者此项政策的负面作用太大,就需要对此作出必要的调整。2003 年6 月20 日,国务院宣布废除实行二十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两天后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意味着1982 年5 月12 日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两种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由前者的社会救济和治安管理职能转变为后者的在自愿基础上的社会救助,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的进步,新办法更加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孙志刚事件”中,网络舆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络舆论有利于及时调整公共政策,提升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
(二)不利方面。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渐成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新途径,但网络舆论在影响公共政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表现在:
第一,可能造成“假民意”的流行与制定政策的非代表性。网络是民意表达的平台,但网络民意与网络舆论则是既密切联系又不完全等同的概念。网络民意可分为“原生态民意”和“真实民意”,“原生态民意”的存在可能造成“假民意”的流行。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虽然网名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总会有一些人因缺乏起码的信息技术能力而被排除在网络参与之外。比如农民由于经济原因的限制并不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甚至买不起电脑,这使得农民不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农民在网络参与中丧失了“话语权”。这种不均衡的政治参与使政策的制定无法完全代表真实的公众意愿,造成政策制定的非代表性。
第二,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可能会造成决策者的决策失误。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网络舆论的参与实行匿名制,一些情绪性的宣泄只要不触及法律法规,就可以免受责任的约束,因此在网络空间中,缺乏自律的网民就有可能不加证实随意发布信息,甚至有意制造假消息,决策者可能会因网络上的虚假信息造成决策失误。
第三,过量的信息提供会引起决策者的“盲目决策”。科学决策需要适量、适时的信息支持,网络条件一方面改变了信息量过少的弊端,但另一方面信息量过多也会产生盲目决策。信息量过多导致方案决择困难,在过量信息的条件下,多种方案的利弊难以权衡,使得决策者无所适从,只能闭着眼睛“跟着感觉走”,从而使方案选择带有较多的随意色彩,即产生所谓的“布里丹效应”。
而且,公众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常带有个人倾向,带着个人情感倾向的过量信息,使决策者疲于应付,贸然决策。
三、完善网络舆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的对策建议。
标签:公共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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