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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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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

宣传的针对性差,没有对农民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进行针对性宣传,宣传的内容也很枯燥无味,简单肤浅。

2 新农村建设进行法制宣传创新的必要性。

2.1为适应农民思想和农村根据地转变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创新 在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中,负责宣传法制教育的人员常常把自己当做是宣传中的主体。如今,农民的思想与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情况了。对于从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如果本身对农村的事实情况不了解,对农民的需求不闻不问,依然把农民看做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次要方面,同时对不了解的也不虚心向农民请教,只一味的进行单向灌输式宣传,那么这样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激发农民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的,更不会让农民真真正正的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更不要说实地应用了。

2.2 为调动农民参与法制建设的积极性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创新 作为新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法律宣传工作人员需要最大程度的调动农民参与新城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首先就需要农村的法制环境良好。然而,如今农村中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思想观念、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要进行创新,要让农民真正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有针对性的对农民包括基础村民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包括宪法,计划生育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等等。如果不能正确加以宣传教育,不仅农民不能知晓其拥有的权利,同时还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3 为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加强农民信用建设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创新 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就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因此,必须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创新,要在法制教育中加入有关和谐社会、新农村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农民的知识相对其他阶层的人来说普遍比较低,因此,农民所需求的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很多方面,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中心是要满足农民的政治文化需求。因此,在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时,也要注重培养农民其他方面的能力,增加其所宣传法律文化的丰富性。

农村农民信用教育是法制宣传工作提出的又一新的内容,对如何提升农民的诚实守信的素质,如何提升农民信用教育力度,如何针对农民的真正需求和当前的工作要求来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这些需要宣传法制人员对此进行思考创新。

3 新农村建设中法制宣传创新性的对策。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要选择农民情感上最容易接受的,心里上最喜爱的宣传方式。使广大的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由于法律本身的正规性和严肃性,再加上宣传工作的程式化,在人们的意识中,法律宣传工作很难和“活泼,有趣”

联系起来,认为法律宣传工作就是宣传一堆生硬的法律条文,或者宣传一堆相关违法人员的悲惨下场,而法律宣传人员更是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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