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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从历史进程来看,美国大学发展存在“两个大的机遇期”。第一个机遇期是在二战期间,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等一批研究型大学主动对接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学校的科研潜力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第二个机遇期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大学与产业界在信息技术密切合作,逐步形成了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美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美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管理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以及运用。斯坦福大学的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模式是当代西方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以技术转移为主进行自主经营;自收自支,所有费用都在经营中解决;拥有一支具备科技、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高水平的技术管理队伍。斯坦福大学发明的OTL管理模式受到许多西方国家高校的采用,并取得理想的效果。
第二,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美国大学尤其关注获得社会力量,特别是产业界的支持。以斯坦福大学为例,其科研项目的来源主要是资助研究,包括外部资助研究和校内资助研究,以外界资助为主,包括联邦各级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民间组织的资助甚至是捐赠。
第三,重视激励政策,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拜杜法案》是美国1980年颁布的一项专利修正法案,其核心是规定由政府经费支持获得的发明专利,原则上归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所有,并且必须与发明人分享许可收入,给发明人以奖励。激励政策的实施提高了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了美国专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拜杜法》实施以来,到2008年,美国高校技术转让已为全国经济做出了300亿美元的贡献。
(二)德国经验介绍
德国高校的专利转移转化模式最重大的特点是是目标始终如一、过程持续长久、效率极大化,由此形成了德国专利转移转化管理在高校教育中的典型模式:“双元制教育”。该教育方式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应用为目的,教学活动在企业与高校交替进行,双方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其基本运行方式为:
第一,面向市场,企业需求与学科特色相结合。高校与企业共同寻求供需平衡点,根据自身需求和特色寻找合作对象。由企业提出科研计划,由高校进行研究开发,并由双方共同推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比如,弗朗霍夫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是目前德国联系企业与高校合作机构的代表。该机构承担着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和扩散的重任,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协会下属研究所与大学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并实行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研究所科研工作坚持市场导向:(1)面向产业界现实需求,围绕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技术和产品研发服务;(2)依托自身强大的研发实力,面向未来产业开展导向性研究,MP3的发明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弗朗霍夫协会之所以以对产业界的巨大贡献而着称世界,就是因为它始终扮演着一个推动和引领产业发展、链接现实与未来进步的角色。
第二,独特的“顾问合作制”。德国推崇职业化教育,全国许多企业与高校(特别是理工科院校)都有产学研方面的“顾问合作制”。高校要求教师尽可能担任行业顾问;而企业一般也将其顾问权授予高校教师,特别尊重高校教师的建议,并随时将企业的信息向顾问们传输与开放,做到了市场信息、企业需求与高校技术成果的畅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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