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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五族为党,约六百二十五家,党正也要负责教民礼事,这些礼事包括昏冠丧祭,还要主持春秋的祭荣、蜡祭、乡饮酒礼,在公共礼仪中正齿位,以尊老者。周礼五家为比,二十五家为闻,百二十五家为族,族师、闾胥、比长也要各负其责,包括祭丧礼、役政等。以上所说,已包含了一种地缘因素在其中,与城市内的贵族的宗族结构不同。杨宽认为,《周礼》虽夹杂拼凑及理想成分,但其中乡选制度“基本上还保存着西周春秋时代的特点”(《古史新探》,135页),其制以王城连同四郊六乡,可合称为“国”,“国”之外的六遂及都鄙等合称为“野”。六乡的乡党组织,分为比、阎、族、党、州、乡六级,居民还多取聚族而居的方式。“六遂”的邻里组织,分为邻、里、赞、鄙、县、遂六级,完全以地缘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不管历史学家对六乡居民与六遂居民的政治身份作何区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由《周礼》可见,遂人、选大夫、县正所执掌的职能,以行政职能为主,极少礼乐教化功能,这与六乡职官恰成对比。
在六乡的职官规定中可明显看到礼乐教化的功能,如果说,这些内容基本可信为西周及春秋时代的情况,那么,应当说,不必等待春秋王官失守去造成礼乐之官流落民间而演成儒的职业,在西周到春秋,乡以下本来就有像党正这种“以礼属民”“凡其党之祭扫、丧纪、错冠、饮酒,教其礼事”的教礼者,更有上文已说到的退休官员教授子弟的“师儒”。而从大司徒到州长注重“德行道艺”,以六德、六行教化万民的传统来看,几乎不必再为儒家思想的来源寻找什么别的或某一特殊的职官载体。总合所有上述职官的功能所构成的西周行政教化传统就是儒家思想的来源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就是孔子以前就有的“儒教”的一部分。“师德”既然是致仕贤者教授乡里子弟的人,则这种职业教化就亦不待王官失守而已有之。应当说明,我并不认定《周礼》所载全部可信无疑,同时,由于地域乃至族姓的差别,各地的情况不可能一致,但把《周礼》作为颁定的制度来看,不可能是凭空杜撰,如即使在后来的秦制,乡中尚有三老掌教化,这种社会的需要在法制不发育的古代应当更为明显。
最后,再来看看西周贵族性的国子教育与儒家思想来源的关系。中国古代早有学校之设,《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库、术有序、国有学”,郑氏注云术当为遂,党在乡,遂在野。西周已有大学小学之分,粗略地说,幼童入小学,成童入大学。《礼记》记载的教育制度并非虚构,金文可证(参杨定书,199页)从文化上看,大学最重视的教育内容应是礼、诗、乐,孔子仍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说,《左传》中贵族所应用者,亦不出此三项。孟子曾说“设为库序以教民,库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滕文公上》)西周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国学指在王朝国都及诸侯邦都城所设的学校,国学中又分小学与大学两个阶段。西周的大学在周王籁的称辟雍,在各诸侯国设立的大学称浮宫,都是国子入学之所,国子即王侯卿大夫的子弟。乡学据周礼,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间有塾,与《学记》略不同。
关于掌教育的职官,《周礼》春官有“大司乐”,其职“掌成钧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郑玄注:“国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见《周礼正义》,中华标点本,1744页)这里的学是指大学,注云:“大司乐通掌大小学之政法,而专教大学,与师氏、保氏、乐师教小学,职掌互相备”(同上,1744页)又谓“周制大学所教者,一为国子,二为乡遂大夫所举贤能,三为侯国土之秀者”(同上)。
在《周礼》中,负责教育国子者,除大司乐外,“师氏”“保氏”尤受学者注意。师氏教三德三行,保氏教六艺六仪:师氏掌以微五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周礼·地官·师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教,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施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周礼·地官·保氏》)
六义六害即参加各种礼仪所应持的举止容貌。三德三行六艺六议都与早期儒家教学的内容相合。
关于师与中的区别,地官之叙官注疏有云“师氏者,此它与谷氏并掌上学上官也”,“保氏与师氏,同教国于官,与府史别者,以其教国子虽同,馆舍别所,放置富有异”(《周礼正义》,658页)。孙冶让亦云:“师氏教以德行,保氏教以道艺,学小成而后升于大学,大司乐教之。”(同上,997页)西周金支多师氏,部分职司与周礼同,“西周的职官师(师氏)从铭文记载来看,并不是单纯的军事长官,宫廷守卫的职官称师,教育的长官也称师,这些情况与《周礼·师氏》的记载不但不矛盾,而且是正相吻合的”(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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