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通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将于2013年3月23日~3月24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12月27日
报名地点:延边大学考试中心办公室(延边大学成教楼一楼)
联系电话:2436554
(集体报名需提前联系)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携带免冠小二寸蓝底证明照电子照片。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笔试
2013年3月23日下午至3月24日口试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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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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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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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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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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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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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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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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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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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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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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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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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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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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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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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形式: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形式: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分三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六、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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