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手续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10日。具体事项可与考点联系。
(二)本次考试考点联系方式
(三)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报考,不要求考生在获得低级别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全报。
(四)考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或武警)凭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报名时采用电子摄像,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名点报名、交纳报名费,并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单项成绩合格证及复印件,且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