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功能
CET-SET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进行测定。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作为举例列举其中部分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感情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存在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空间描述位置,方向,运动,距离。时间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二、输入信息
CET-SET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如图片、图表、照片等);2.文字提示。
口语考试成绩与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等: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三个等级:A等、B等和C等。考试成绩为D等者不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