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公路司对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核定,确定并公布交通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
根据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经营内容的变化,自2000年起,部将按照以上程序每3年重新核定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以确保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的行业代表性。
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制定本级及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的确定条件、确定程序及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
附件:
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公司
北京市长途汽车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
河北省
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晋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运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三皇候马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汽车运输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运输集团总公司
辽宁省
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公路主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安装搬运集团公司
沈阳兴运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
长春公路客运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