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布。《细则》对近年来驾考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诸多规定及约束。
推行驾考网上预约
考生挤压,驾校把控学员考试权……为了真正做到“我的考试我做主”,根据《细则》,车管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供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同时,车管所应当将考试名额全部投放网上车管所。
《细则》规定每月25日前,各车管所在业务大厅和互联网同时公布下月考试计划,已预约的考试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公开有关项目内容,并即时更新。
对于符合约考条件但两个月内无法安排考试的市,将由省车管所指定就近市异地考试。
考试全程音视频监管
为了卡住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的“人情关”,根据《细则》相关规定,考场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没有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或者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得进行考试。同时,使用计算机自动评判的考场应当应用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并使用数据监管系统打印成绩单,未按要求应用数据监管系统的不得进行考试。
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细则》规定应当使用人工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4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部考试数据自动实时上传。
社会考场逐步退出
近年来,由于驾驶人考试数量与考试场地之间的矛盾,不少市租赁社会场地进行驾驶人考试,易发生问题。
根据《细则》,市交警支队应当根据本地考试需求,争取政府资金建设考场,配置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对自建考场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应当进行增建或扩建。本细则实施后,社会考场不再验收,已验收通过在用的社会考场应当限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