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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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巩固2000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畅通工程”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西部大开发和我市经济建设,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法制化为方向,以推动城市交通管理战略性转变和提高管理效率为重点,本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见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建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深化、巩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不断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选准突破口,建管并举,标本兼治,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居民出行,努力为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今年“畅通工程”的评价方式中城市分类标准,西安应为全国B类城市(城市总人口200万至990万,市区国内生产总值300亿元以上)。今年我市“畅通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去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达到全国二等管理标准,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南门至北门”严管街创建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全面达标。
(二)把市区“朝阳门至玉祥门”、“张家堡至长安路立交桥”、“二环路”三条线确定为“严管街”。重点搞好“张家堡至长安路立交桥”的创建工作。
(三)市区一环路(含)以内区域达到一等管理标准,一环以外区域达到二等管理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西安市实施“畅通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煦初西安市市长
副组长:才玮辉西安市副市长
赵海舟市政法委第一书记
成员:吴长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平市公安局局长
王康市建委主任
宋克恭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庆熙市市政局副局长
郑让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朝献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梁淑贞市财政局局长
李城来市市容局副局长
范居义市公用局副局长
李斌贤市文物园林局副局长
齐明忠市交警支队政委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中具体工作的协作配合和各阶段创建任务的安排、验收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市公安局副局长宋克恭为办公室主任,市建委副主任陈树立、交警支队政委齐明忠为办公室副主任。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启动,努力营造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强大宣传声势。
1.由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安排全市新闻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建委的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各新闻单位做好专题片跟踪报道和宣传工作,抓好对今年创建工作中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正面宣传报道和交通违章等行为的公开舆论监督工作。
2.市文明委和各级文明办要把“畅通工程”列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关方案,促进“畅通工程”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全民交通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现代文明交通意识。
1.各级公安交管、城建部门和各街办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职业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单位,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城市人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4月30日前,各级交警部门和各区街办要组织人员走访沿街商家、单位,宣传交通法规,发放宣传材料和《交通文明公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四自一包两禁止”。
3.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和“交通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活动。由公安、城建部门适时开展一至二次大规模的交通执勤活动和“争当古城文明交通市民”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发动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各区、街办、居委会、单位、部队、学校的干部、群众、军人、学生走上街头,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4.市教委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员和交通安全课外辅导员制度,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征文等活动。继续深入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或交通违章记分卡制度,建立路队制,实行“警纠校处”办法,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5.4月30日前,由市交警、公交、客运、出租、公用部门联合加强对全市公共客运单位和司售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层层签订无违章、无事故交通安全责任书,提高客运车辆单位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依法综合治理,建管并举,重点突破,努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1.结合全市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三项治理”工作,以各区县为单位,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组织综治、公安、交管、市容、城管、环卫、工商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办干部、交通志愿者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各类交通违章和违章占路行为进行大规模的整顿,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章占道经营的反复回潮。
2.由公安交管部门在年内分阶段开展“严管街”为中心的机动车行车、停车秩序大整顿,全面规范市区机动车交通秩序,使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平均车速达到27公里以上。
3.年内,由公安交管部门集中优势兵力,由劳动部门配合在下岗职工中招聘一批交通协管员,以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和行人交通秩序为突破口,下大力气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整顿活动,全面规范主干道和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
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由城建、公安部门两家统一管理。年内,城建、公安部门要加强城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5号令,依法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占道停车场,加强现有社会停车场和占路停车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现象。
5.工商、园林部门继续加大规范管理工作的力度,对占用车道、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广告、标语、指路标牌进行清理,基本杜绝施工占路、占路堆放、占路市场、占路洗车等不良行为。
6.市建委、市市容整治办进一步加强主干道及繁华闹市区违章占道搭建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力度,6月底以前完成城郊六区所有占道棚房拆除任务。
7.8月底以前,工商、市容部门和各街办要将市区除康复路、炭市街市场以外的所有占路市场一律撤销。同时建设室内市场,实行长效管理。
8.年内,市交通局要切实落实将市区内(万寿路以西,自强路以南,劳动路以东,南二环以北)的长途客运站迁至二环以外的总体工作目标,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实现长途客运与市区公交客运的换乘。同时,要完成过境货运车辆改道分流工作,以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9.年内,市公用局要负责调整南门、轻工市场门口、南稍门什字以北、小寨什字以南、康复路等路段的公交站点,合理规划客运站点和行驶路线,并逐步开辟南大街、北大街、未央路等路段公交专用道。
(四)广泛应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效能。
1.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参加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和交通安全组织网络,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规划。
2.6月底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长安大学、建委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专家组,组织、指导公安、城建等部门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道路交通管理近期、中长期规划。
3.年内,市计委、财政局、公安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西安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一期工程筹备工作,力争工程破土动工。
4.年内,公安、城建、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辟交通专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市交警支队在市中心主干道制作交通状况可变情报板5处,适时提供路况信息。
5.8月底以前,市交警支队负责完成市中心第4、5大队辖区交通信号灯的小区域控制系统的试点工作。
6.9月底以前,市公安局要根据全国、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01年工作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金盾1号”工程实施工作。
7.公安、城建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勤务管理,实现一级指挥,使交警部门和城建监察部门对道路管控范围不断扩大,中心城区道路管控范围达到85%以上。
(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年内,公安、交通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按一等管理标准配齐市区“严管街”及主要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等硬件设施,实施城区主要道路标志牌和门牌的整编设置。
2.年内,公安部门在市区主要什字新增电子警察30部。
3.6月底以前,公安、城建部门要加快市区主干道的机非分离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建设,由专家学者逐个进行分析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4.年内,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二等管理标准,完成市区主干道路口信号灯安装、更新工程,使信号灯安装率达到应设置的70%以上。根据需要完善二环线及主干道多相位车道信号灯,建成区人行横道灯达到应设置的40%以上。
5.年内,由公安、市政、城建部门负责合理渠化、改造路口,使建成区路口完全渠化率达到80%以上,使路网结构合理化,道路等级明显提高。
6.年内,由城建、公安部门负责,按城市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和占路停车场,使城市建成区百辆车停车位数达到20个以上。
7.年内,由公用、公交公司等部门继续合理增加一批大运载量的公交客车和旅游专线,延伸、调整市区公交客运车辆线路,使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4标台以上。在南北大街设置港湾式停靠站点,加快公共交通的场站建设和调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
8.年内,市政部门要完成太白北路、红光路、西华门、万寿南路、桃园北路等道路的路灯安装工程,市区主干道装灯率和和亮灯率均达到100%。
9.年内,市政、规划、建委等部门要加快城区道路拓宽改造步伐,完成西大街、环南路、太白北路、西影路、经七路至万寿路段、咸宁东路、南新街、西新街、长乐东路氵[HT3,5F〗产河以西段、南广济街等21条道路的拓宽改造工程。同时在西大街建3座过街人行地道,在康复路南口修建行人、三轮车过街天桥。完成十里铺地区的道路交通环境改造。
10.年内,建设部门要完成金花路立交桥主体工程,二环路工程年底基本全线贯通。加快西户高速路和环山旅游公路的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城市快速高架干道一期工程。
(六)加快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建设,为依法严格文明管理,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提供有力依据。
1.全市各部门尤其是公安、城建部门要全面落实新的《西安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市政府5号、10号、11号令,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
2.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货运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合理调整市区交通流量,做好过境车分流工作,减轻市区交通压力,缓解交通拥堵。
3.公安交管部门要完成《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规定》等立法调研项目,并报请市政府审批。
4.不断完善公安交管、城建监察部门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违纪行为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七)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强化为民服务机制。
1.公安、城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公开警务、政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2.公安部门要加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程序规定”,改革事故处理,推广简易处理程序。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达到80%以上;事故处理依法、公正、公开、高效,错案率不超过2%。
3.公安、城建执法队伍内务管理规范,各类装备按规定配备,使用规范。
4.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正执法,路面纠违率达到90%以上,执勤形象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5.交通民警服务热情、规范,群众对交管工作和民警执法执纪满意率达到90%以上。城建部门要督促从事公共客运交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性关键岗位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公安、城建、市政等部门要不断出台、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执法人员积极救助危难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畅通工程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由公安、城建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各行各业10万人上街宣传执勤为主要内容的“畅通工程”启动活动,全面落实分工,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3月21日至10月20日)
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营造创建氛围;集中力量,组织攻坚,综合治理,深化“严管街”创建工作,重点解决好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合理调整交通流,利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和一流的道路交通设施管理交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促进“畅通工程”创建工作全面上台阶。
(三)总结迎检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巩固创建成效和工作经验,组织专家组和有关部门自评,并迎接全省、全国检查验收,力争达到预定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畅通工程”是关系到城市对外开放形象、提高城市总体管理水平的一件大事,也是服务新世纪经济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严格管理。公安、城建部门是“畅通工程”的主力军,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找准各自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畅通的突出问题,深化“严管街”创建工作并逐步突破、推广,从而带动全市“畅通工程”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打一场严格管理的攻坚战,结合全市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大整顿,市政府将组织“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验收,对于实施“畅通工程”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力,互相推诿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城六区政府和市级各成员部门要相互配合,沟通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畅通工程”在我市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效。
西安市公安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西安市2001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我市创建平安大道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国、省道和重点公路的安全与畅通,更好地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关于2001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紧紧围绕服务西部大开发、促进西安大发展这个中心任务,以全国先进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为榜样,结合交通部开展的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交管、交通、市政等部门协作配合、统一执法的作用,努力解决影响我市国、省道交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不断促进公路沿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把我市国、省道建设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名副其实的平安大道。
二、创建范围:
(一)312国道西安段全长68公里,其中蓝田县段50.5公里,灞桥区段12.2公里,未央区段5.3公里。
(二)108国道西安段98公里,均在周至县境内。
(三)310国道西安段125.9公里,其中周至县段44.2公里,户县段19.2公里,长安县段18公里,未央区段2.4公里,灞桥区段12.3公里,临潼区段29.8公里。
(四)210国道西安段86.6公里,其中高陵县段16.5公里,灞桥区段12.1公里,雁塔区段2.8公里,长安县段58公里。
(五)无国道的阎良区以阎临路(11.4公里)为创建路段,按照公安部和省市统一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我市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作领导小组为同一组织机构。
四、创建目标
创建工作要按照省上提出的“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执勤执法,实施有效管理,创建新鲜经验”的总体工作要求,努力探索建立适应新的交通、治安形势的交通、治安管理新机制,加快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国道的管控能力,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全省年终考评中达到公安部确定的B级(二等)管理标准。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为宣传动员、组建队伍、完善方案阶段。
第二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为规范管理、全面创建阶段。
根据部、省创建平安大道和“文明样板路”活动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和规范公路巡逻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强化岗位练兵,有效强化巡逻民警先期处置、盘查检查、堵截缉捕等各项基本技能和综合处理各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促进队伍执勤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杜绝“三乱”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6月底前全面完成中队营房建设,基本健全后勤保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交通、治安环境的作用,在国道、省道沿线持续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治安秩序整治活动。深化交通安全示范村镇和学校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标线的建设,努力实现创建工作上台阶的目标,赢得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的好成绩。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为自评自查、巩固、整改、迎接检查评比阶段。按照部、省创建要求和工作目标,9月上旬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创建平安大道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推广交流各地经验,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以全新的面貌迎接部、省检查验收评比。
六、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认真总结去年创建工作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三年规划,上报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区县和公安、交通等部门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将创建工作纳入今年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新闻部门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刊、专栏,大张旗鼓宣传创建工作的有效措施和良好成效,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参与,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国、省道沿线的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交警大队、派出所、刑警队要向所在支队、分县局签订责任书,中队要向大队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五)4月底以前,各区、县、乡镇要召开沿线村(居)委会会议,加强村(居)民宣传教育,深化“交通安全村(镇)”创建工作,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包括设置村镇交通安全宣传栏,确定交通安全宣传员,签订交通安全公约,完善安全村驾驶员和机动车档案等内容。
(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12岁以上学生中实行“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行路队制,实行“警纠校处”办法,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七)落实路面警力,建立区域间联勤联防的勤务机制,形成24小时路面有效控制、快速反应的公路、治安防控网络。交警大队、分县局、派出所要建立公路巡警队、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机制,发挥“一警多能、统一指挥”的职能,区分任务,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分头落实。公路巡警要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及时受理、处理治安案件;刑警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立案、迅速侦破。公路巡警队要全天候“随时接警、快速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置。
(八)开展交通整治,清理路障,确保国、省道西安段交通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交通法规,处罚纠正超载、超速及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车辆等违章行为,同时,会同交通、市容、公路、工商等职能部门上路开展联合交通整治活动,清理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路障,保证交通违章减少,还路于交通。
(九)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和快速处理工作,杜绝一次死亡5人(含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以上。不发生20分钟以上非交通事故堵塞。无“双无”车辆和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发生。
(十)6月底以前,各区、县要完成创建路段单向平均20公里一块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工作,交通标线、设施等硬件要达到省上要求,增加电子监控等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有效提高国道的管控能力,不断加大国、省道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
(十一)8月底以前,312国道西安段沿线村庄、学校要按省上要求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村、校,210、310、108国道西安段沿线村庄、学校8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村、校。
(十二)6月底以前,市公安局、财政局和编办要根据公安部要求和省公安厅《全省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装备标准》,完成巡逻中队人员编制、装备补充及办公生活用房的建设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是加强道路交通治安管理,解决我市国道、省道交通和治安秩序中的突出问题,为新世纪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以确保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一方面做好全市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平安大道这一活动中,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理解和支持。
(三)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好各警种作用,建立不同区域、不同警种之间联勤联防制度,形成24小时有效控制、快速反应的公路交通、治安防控网络。交警部门是这项活动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公路日常的交通管理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治安部门和当地派出所主要对公路沿线村、镇、厂的重点人口进行严密管理,对沿线易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旧屋、窝棚等场所要及时、定期清理,大力查处“黄、赌、毒”现象,消除治安隐患。刑侦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的侦破。
(四)注意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6月底以前,全市将在312、210、310、108国道沿线分别评出一个先进典型召开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从而推动整体创建工作上台阶。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确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评比,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单位予以表彰,对于组织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进程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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