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4日-24日办理的全国造价员变更、遗失、到期换章的领取证章通知
一、变更、遗失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2)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二、到期换章
11月4日—11月24日到省造价站综合科办理了全国造价员到期换章业务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新章。(由于换章人数众多,此项无详细名单,请自行按各自的办理时间前来领取)
附件人员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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