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 政策法规
一.建筑法
二.价格法
三.合同法
四.招标投标法
一.建筑法
(一)概述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四)从业资格
(五)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六)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七)法律责任
(一)建筑法概述
建筑法的概念—是国家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两种社会关系: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一)建筑法概述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业的立法原则
1.建筑活动应坚持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的原则。
3.建筑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坏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当的建筑活动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和性质
2.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决策阶段 建议书--可研--可研报告
(2)项目实施阶段 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2.建筑工程许可的规范
3.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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