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7日 |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
8:30-9:30 |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
10:30-12:00 |
|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
14:30-17:00 |
|
9月18日 |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
9:00-11:30 |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
14:30-17:00 |
四川考区考点设在成都市,具体考场设置地点另行在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screva.org/)上公布。
六、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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