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试题27

2011-12-01 15:24:54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3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应(  )。

A.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B.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列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

C.交处罚决定机关作办公经费

D.扣除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此支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上缴国库

【答案】A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32.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的规定权属于(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33.2009年5月2日,黄某因偷越国境,被主管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设定该种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是(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34.《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但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拒绝交纳罚款的是(  )。

A.给予5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B.未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申请救济的途径和期限

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35.行政机关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封存证据

B.经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先行扣押证据

C.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D.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提存证据

【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36.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是(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7.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

A.申诫性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答案】A

【解析】通报批评、警告只是具有精神惩戒的作用,一般对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这种处罚。

38.下列不是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

A.工商管理局责令违法经营户停产停业

B.税务机关对欠缴税的工商户进行罚款

C.公安机关对打架斗殴者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

D.矿山企业对罢工的职工宣布开除工职,并且罚款若干

【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矿山企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罚款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

39.行政处罚的(  ),适用《行政处罚法》。

A.设定

B.实施

C.设定和实施

D.种类和实施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行为适用本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0.两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应该报请(  )管辖。

A.共同的上一级法院

B.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

D.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的管辖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处理行政案件权限划分的制度。它对于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案件,防止和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权限冲突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