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按性质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其中: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2、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三要件:损害、过错、因果关系;
(2)四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3、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主),又称过失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四、 民事权利主体
掌握:
1、 自然人:
(1) 概念:指一切具有自然的生命形式的人类成员。
(2) 特征:自然人是指生理学上的人,而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
(3) 分类: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 概念: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本质上,它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志。
(2) 特征:
①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统一性;
③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容的法定性;
④民事权利能力的人身性。
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 概念:指法律确认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特征:
①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规定;
②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及智力状态相联系;
③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他人不得限制或者取消,自然人也不得放弃或者转让自已的民事行为能力。
4、 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5、 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死亡,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判决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申请宣告死亡,而申请宣告失踪。
6、 监护的概念:
监护,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特定财产权利而由公民或社会组织对其予以监督、管理、保护的制度。
7、 法人:
(1) 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 特征:
①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②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③法人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类:
①按法人设立所依据的法律为标准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
②按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③按法人的目的为标准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④按法人的国籍可以分为: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⑤按法律、程序、目的及管理范围不同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其中:a、企业法人按生产资料所有性质为标准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
b、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8、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 概念:是指法人作业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特征:
9、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 概念: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
(2) 特征:
①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在时 间上是一致的;
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③法人实现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不同于自然人。
10、 非法人组织:
(1) 概念:是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以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
(2) 特征:
(3) 分类:
①合伙组织;
②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织,被关闭、撤销企业的清算组织;
③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④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行、各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公司等;
⑤经一定主管机关批准或履行法定程序成立,尚处于筹备阶段的企业、单位;
⑥外资企业中除具备我国法人资格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