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2年一二级建筑师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9日

2012-08-09 17:08:49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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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办综函[2012]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02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13、14、15日举行,我省考点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市。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规范性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工作和报名资格终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条件的毕业人员按该表规定要求执行。

(2)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附件3要求执行。

2、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续考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号。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的“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5)、“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附件7)和“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附件8)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汇总,然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初审部门报名资格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从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四)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和“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9),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年限证明及工程设计业绩证明一份。

5、“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和“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四、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9日。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3月12日至3月16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3月20至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0日:太原、大同、运城

2、3月21日:朔州、吕梁、阳泉、忻州

3、3月22日:晋中、晋城、临汾、长治

(四)5月7日开始,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助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