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0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1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证人员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⒊《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⒋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⒌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五、取得资格时间
2011年度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1年5月算起。
六、联系电话:(023)86868835
注:办理合格证书所需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请在人事考试网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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