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报名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2011年全部科目合格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期间周六、日不发放)。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11号窗。
四、有关要求:
(一)领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于指定时间到发证地点领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注:《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办理领证手续。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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