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012-06-15 15:19:15 字体放大: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一、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一)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分为I~Ⅳ级。其中:

Ⅰ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采用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5年,采用二道防水设防;

Ⅲ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采用一道防水设防;

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5年,采用一道防水设防。

(二)屋面防水要求

屋面防水应以防为主,以排为辅。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

(三)卷材防水屋面

1.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2)屋面坡度在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3)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可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2.卷材的铺贴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铺贴连续多跨的屋面卷材时,应按先高跨后低跨、先远后近的次序。

(2)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搭接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卷材防水层上有重物覆盖或基层变形较大时,应优先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条粘法或机械固定法。

(4)防水层采用满粘法施工时,找平层分隔缝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宜为1OOmm。

(5)立面或大坡面铺贴防水卷材时,应采用满粘法,并宜减少短边搭接。

(6)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坡度超过25%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措施。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可采用冷粘法、热粘法、热熔法和自粘法。

热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化热熔型改性沥青胶时,宜采用专用的导热油炉加热,加热温度不应高于20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180℃。

2)粘贴卷材的热熔型改性沥青胶厚度宜为1~1.5mm。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2)采用条粘法时,每幅卷材与基层粘结面不应少于两条,每条宽度不应小于150mm。

(四)涂膜防水屋面

1.防水涂膜应分遍涂布,前后两遍的涂布方向应相互垂直。

2.需铺设胎体增强材料时,当屋面坡度小于15%,可平行屋脊铺设;当屋面坡度大于15%,应垂直于屋脊铺设,并由屋面最低处向上进行。

3.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70mm。

4.涂抹防水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