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钢筋代换
钢筋代换原则:按等强度代换或等面积代换。
当构件配筋受强度控制时,按钢筋代换前后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前后应进行裂缝宽度和挠度验算。
(三)钢筋连接
1.钢筋的连接方法
焊接、机械连接和绑扎连接三种。
2.钢筋的焊接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3.钢筋机械连接
钢筋机械连接最小直径宜为16mm。
4.钢筋绑扎连接(或搭接)
当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8mm、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架的拉杆等)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均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5.钢筋接头位置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四)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包括调直、除锈、下料切断、接长、弯曲成型等。
2.钢筋调直可采用机械调直和冷拉调直。当采用冷拉调直时,必须控制钢筋的伸长率。
(五)钢筋安装
1.柱钢筋的绑扎应在柱模板安装前进行;
2.墙钢筋绑扎也应在墙模板安装前进行;
3.墙钢筋的弯钩应朝向混凝土内。
4.梁、板钢筋绑扎
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主梁的钢筋在下;
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的钢筋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