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即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1.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砌筑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木工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等。
2.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劳务分包合同不同于专业分包合同,其重要条款有:
●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 分包工作期限;
● 质量
● 工程承包人义务;
● 劳务分包人义务;
● 材料、设备供应;
● 保险;
● 劳务报酬及支付;
● 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 施工配合;
●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等等。
3.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 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采集者退散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