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若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也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分析和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若项目总进度目标不可能实现,则项目管理者应提出调整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建议,并提请项目决策者审议。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总进度应包括
· 设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 设计工作进度;
· 招标工作进度;
· 施工前准备工作进度;
· 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
· 工程物资采购工作进度;
· 项目动用前的准备工作进度等。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应分析和论证上述各项工作的进度,以及上述各项工作进展的相互关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时,往往还不掌握比较详细的设计资料,也缺乏比较全面的有关工程发包的组织、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等方面的资料,以及其他有关项目实施条件的资料,因此,总进度目标论证并不是单纯的总进度规划的编制工作,它涉及许多工程实施的条件分析和工程实施策划方面的问题。
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 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 总进度规划;
· 各子系统进度规划;
· 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
· 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