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总价合同的运用

2011-06-13 14:52:2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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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的运用

一、总价合同的含义

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

三、变动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

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四、总价合同特点和应用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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