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爆破作业要求

2010-11-22 09:37:09 字体放大:  

二、爆破

1.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2.在下列情况下,禁止装炮:

(1)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

(2)孔内岩粉末清除;

(3)孔内温度超过35℃;

(4)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未撤离。

3.装药及堵塞

(1)禁止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拔出或拉出。

(2)在条件允许时,可以用水为堵塞材料。除扩壶外,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堵塞的爆破方法。

(3)严禁边打孔边装药。

4.火花起爆

(1)孔深超过4m时,禁止用火花起爆。

(2)炮孔的孔排距较密时,导火索的外露部分不得超过1.0m,以防止导火索互相交错而产生起火现象。

(3)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暗挖不得超过8个,明挖不得超过12个。

(4)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燃导火索,必须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工具点燃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