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范围
1.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2.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指示文件;
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