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分包的法律禁止规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1)、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①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②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④分包再分包的。
2)、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3)、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另一种违法行为。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
·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