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第十一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建市施函[2011]70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如下。
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联系传真:010-58933919
省份 企业名称 姓名 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专业 申请注册专业 审核通过专业 审核理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门光誉 227477 公路 公路 公路 同意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森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马维新 178902 建筑 建筑 建筑 同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