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场开发
(一)取得监理业务的基本方式
工程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投标竞争取得监理业务;二 是由业主直接委托取得监理业务。通过投标取得监理业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比较普遍的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关系公共利益安全、政府投资、外资工程等实行监理必须招标。在不宜公开招标的机密工程或没有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或者是工程规模比较小、比较单一的监理业务,或者是对原工程监理企业的续用等情况下,业主也可以直接委托工程监理企业。
(二)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
工程监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是管理服务,因此,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是反映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平高低的监理大纲,尤其是主要的监理对策。业主在监理招标时应以监理大纲的水平作为评定投标书优劣的重要内容,而不应把监理费的高低当作选择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评定标准。作为工程监理企业,不应该以降低监理费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去承揽监理业务。
一般情况下,监理大纲中主要的监理对策是指:根据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业主委托监理工程的特点,初步拟订的该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拟投入的监理力量以及为搞好该项工程建设而向业主提出的原则性的建议等。
(三)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1.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没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上下班交通费等;
4)公用设施使用费,包括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环卫、保安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包括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4)利润。利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一般由业主与工程监理企业协商确定。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
(3)按时计算法。
(4)固定价格计算法。
(四)工程监理企业在竞争承揽监理业务中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监理行业职业道德,不参与恶性压价竞争活动,严格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特殊情况下,承接经营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时,需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3)承揽监理业务的总量要视本单位的力量而定,不得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把监理业务转包给其他工程监理企业,或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监理企业的名义挂靠承揽监理业务;
(4)对于监理风险较大的建设工程,可以联合几家工程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监理业务,以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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