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1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现将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7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自7月2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提交相关材料。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完成报名手续。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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