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9号)精神,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5至1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1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原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
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附件: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