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定机构,依据《公积金条例》和省市政府授予的职权,将职工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集于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存人职工个人账户,并集中管理运营的行为。
1、住房公积金归集的主要内容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对农村居民也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对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共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是指职工个人缴存(或职工单位资助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一般不得低于5%。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的和,即: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下当年6月30日。
例题(判断):1、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下当年6月30日。 ( )答案:对
2、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也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对农村居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答案:错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和对账
管理中心要为每一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是全面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的证明。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有几种形式:凭条、存折或磁卡等。职工个人可以直接到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磁卡、电话、网络系统查询。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后,管理中心要向单位和职工发送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与单位和职工对账,职工对缴存情况有异义的,可以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复议。
例题:每年( )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
A、6月30日
B、7月30日
C、8月30日
D、12月30日
答案:A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原则
(1)定向使用的原则;
(2)安全运作的原则;
(3)严格时限的效率原则。
例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原则包括( )。
A、定向使用的原则
B、安全运作的原则
C、不定向使用的原则
D、严格时限的效率原则
答案:ABD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职工因特定住房消费或丧失缴存条件时,按照规定把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取出来,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这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直接关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类情况:
(1)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的提取;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
(2)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
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当缴存条件丧失时,即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赠值收益。
职工提取时由单位审核,管理中心核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例题: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 )答案:对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无限制条件的,这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直接关联( )答案:错
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包括职工个人对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心对归集的住房公积金的运用两个方面。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指职工个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其行为特点是:①职工享有对其住房公积金占有和使用的权力;②职工享有其住房公积金的收益权;③职工享有对住房公积金的支配和使用权。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具体表现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和主要形式。
(2)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运用,指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基础,在证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依法运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管理中心运作住房公积金的基本要求是安全性。因此,住房公积金应用于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在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管理中心也可将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购买国债,因为国债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国家债务,是风险最小的投资形式之一,既能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又具有较好的效益性。但管理中心不能向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例题:( )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和主要形式。
A、单位住房贷款
B、个人住房贷款
C、廉租住房建设
D、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