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5、16日举行,为了方便考生对房地产考试有更深刻的了解,本站小编特整理了如下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常见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一些问题。祝福你们顺利通过考试! |
四、估价师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我们知道“无规不圆”,作为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师来说,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规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拍卖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都是我们必须熟悉的内容,并且有必要“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做到常看、常想、常推敲。考*试大*诸如要通过反复学习相关税法及税收等政策,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估价师要能准确地测算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内的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和费用;要了解担保的有关规定,最高院2000年12月8日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为“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五、估价师应该熟悉房地产市场及其交易变化情况。
大家都知道市场比较法的原理就是市场检验,而成本法中的社会化评估成本等一般也用比较法取得,收益还原法的“年收益”也是主要以市场比较而定,假设开发法中的市场销售价格更是市场现值等等。因此,熟悉房地产市场及其交易变化情况,对于估价师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本人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注重了解、搜集、判断有关市场交易案例,包括买卖、抵押、租赁、拍卖、抵债等方面,事实上,只有具备大量的案例并建库管理,才能在具体办理估价时得心应手,要多与多家开发商、经济公司、拍卖公司以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还可以通过当地的报纸及电台、电视、网络了解二手房价格信息,再加上从拍卖公告及拍卖成交价方面掌握当地真正有意义的房地产交易价格,大大增加了房地产案例库存量,本人还备有房地产估价笔记本、房地产交易价格剪贴簿和房地产估价电子档案等,平时注重搜集、整理和完善这些基础工作,对日常的房地产估价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