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通告

2014-04-09 13:34:45 字体放大: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日—1月2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4月12日

8:30—11:00工程咨询概论

13:00—15: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6:30—19:0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2014年4月13日

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作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四、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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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zcbm/webregister)。

(一)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类别、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凡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且处于停考处理时限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三)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像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取得时间、获得奖项、报考类别、科目、从事咨询工程师<投资>相关工作年限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2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四)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五)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1月2日─1月24日)进行网上缴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2元。新考生(含免试)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每人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7日至13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工程咨询师相关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含免试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86868835。

(八)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九)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续考生到我市报名的考试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场设置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均由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2楼17室,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3633629、63623173。

八、其它要求事项

(一)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5个科目。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管发字[2003]03号

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人发[2001]127号),做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首次考试工作,经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报考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离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实施办法》第六条(二)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实施办法》第六条(四)中所称“工程咨询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