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十四
【学员问题】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职责是什么?
【解答】(1)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情况。
(3)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客观地作出全面的评价。
(4)处理交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核定移交工程清单,签订交工验收证书。
(5)签署验收意见,对遗留问题应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并限期落实完成。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国家验收鉴定书。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验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被验收的对象划分,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称为“动用验收”),见下表。
类型
验收条件
验收组织
单位工程验收
(中间验收)
1.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施工完成到某一阶段后要进行中间验收。
2.主要的工程部位施工已完成了隐蔽前的准备工作,该工程部位将置于无法查看的状态。
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和承包商派人参加,该部位的验收资料将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单项工程验收
(交工验收)
1.建设项目中的某个合同工程已全部完成。
2.合同内约定有分部分项移交的工程已达到竣工标准,可移交给业主投入试运行。
由业主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工程整体验收
(动用验收)
1.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初验结果全部合格。
3.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已准备齐全。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或由其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