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咨询工程师《咨询概论》教材精讲:工程咨询相关法规
工程咨询单位及人员从事工程咨询服务,必须依法执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章介绍有关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法律,工程咨询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阐述工程咨询争端解决的一般方式和调解方式,工程咨询过程中的民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以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第一节 工程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
开展工程咨询活动,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我国工程咨询业起步时间不长,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咨询行为的咨询业基本法,工程咨询单位主要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开展咨询活动。
一、有关投资建设管理的法律
法律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一般以法、决议、决定、条例、办法、规定等为名称。
涉及投资建设管理的法律很多,有的法律条款对咨询活动作出了规定,有的法律虽不直接规范咨询行为,但其有关约束投资行为的规定,也适用于工程咨询活动。这些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二、有关工程咨询业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行政约束力。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通知、实施细则等为名称。
有关工程咨询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等。
三、有关工程咨询业的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委员会、部、局)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和颁布的委部局所管辖业务范围具有约束效力,通常以部委令的形式,以办法、规定等为名称公布。
有关工程咨询业的部门规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咨询行业、资质管理
为了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原国家计委1994年发布了《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1997年发布了《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为严格专业技术,规范工程咨询职业准入,不断提高工程咨询质量与水平,原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5年,为保障工程咨询质量,严格市场准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随后又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二)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与后评价
与工程项目咨询有关的部门规章,主要有《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关于编制、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通知》、《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定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等。
(三)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
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准备阶段重要的咨询活动,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原建设部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四)招标代理
工程咨询招标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商务部、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等部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几十个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主要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
(五)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原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规定。为了适应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原国家人事都还颁发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国务院其他部门也根据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执业资格的部门规章,如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六)设备监理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设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设备工程质量,提高设备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活动,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设备工程领域建立注册设备监理师制度,颁发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规定。
四、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类型组织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标准、定额、指标、方法等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四级。技术规范一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具有权威性,工程咨询机构和咨询工程师在从事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咨询活动时必须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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