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标师《采购专业实务》指导资格审查的要素标准
5.2资格审查的要素标准
5.2.1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已在推广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设计与施工资质一体化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序列按照工程类型、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于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并根据不同专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建筑企业的业务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市政公用、通信、机电安装等12个资质类别和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或3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类别有60个,大多数有3个资质等级。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1)投标人资格。结合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标准、规模,科学设定投标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单独和连带责任。作为联合体一方参加投标,则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标段投标。
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投标资格申请人近年已完成和已承接施工,且功能类型、标准、规模相似或相近的工程建设项目数量、质量以及使用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证明这些类似项目情况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资料。
3)投标人可投人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资格申请人可投入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和素质能力,包括项目经理、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环保管理以及设备、材料管理的负责人。
项目经理一般应提供工作简历、身份证、建造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目前工作岗位、行政或技术职务等身份和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投标资格申请人通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例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投标人可投入设备能力。投标资格申请人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可投入施工设备的来源、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制造年份、现值、功率、工况、所在地、可到达工地时间等,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招标工程的设备能力。
6)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要求。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除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正常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其他必要的辅助技术和管理要求。
A.技术支持体系。B.专项技术要求。C.分包队伍技术实力。D.专有安全及检测设备。
E.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企业、工程的获奖、荣誉证书等。 F.其他应急技术预案。
7)投标人信誉。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
8)投标人限制情形。
投标资格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30号令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⑿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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