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4)

2014-09-16 11:44:02 字体放大:  

4 招标工程量清单

4.1 一般规定  4.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4.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4.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4.1.5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