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和资格验证的通知

2014-11-17 15:54:18 字体放大:  

广东省关于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和资格验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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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和资格验证的通知

粤价协[2014]029号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有部分单位的造价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在有效期内也未按时办理资格验证手续,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已失效。根据这部分造价员反映的情况及诉求,经研究,同意给予补办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格证书验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格证书验证安排

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对全省已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格证书验证工作,证书已失效的造价员需前往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继续教育补习和验证工作。全省的补验证工作延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二、补习和验证人员范围

持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1、2012、2013年,并未参加2011、2012、2013年验证的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补习内容

补习内容为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

四、费用

1、“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380元;

2、“安装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300元;

3、“市政工程”专业培训教材费用每人270元。

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50元/人(已有该证书的学员免交此项费用)。

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验证费20元/人。

五、继续教育补习形式和学时

本次继续教育补习形式为自学,造价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以上教材,按规定要求提交作业,学时为30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学时。一证多专业的造价员任选一个专业自学。

六、继续教育补习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2014年11月3日-12月31日(周六、日不办公)。

2、办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省造价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20-83337335。

附件: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及资格验证流程

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及资格验证申请表

失效造价员补办继续教育及验证作业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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